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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承诺

发布日期:2019-09-06 18:06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确保市本级直接办理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工伤(亡)保险待遇支付按时足额发放。对向我局反映此方面工作未到位的投诉,10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二)对在市本级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到随到随办参保业务,凡参保资料齐全的,当天一次性办结;凡要求提供其它政策业务咨询的,即时答复。

(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档案保管等提供“一站式”服务。督促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及时为失业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为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等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公开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公开、公平、公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社会化日常鉴定职业在考试全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登分、成绩核定等工作,成绩核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打印发放工作。

(六)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受理案情简单的,当场处理;符合立案处理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之投诉举报人,单位的日常巡视监察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接到申诉书后5日内答复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当面陈述理由,受理案件在60日内作出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直属窗口单位,凡直接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本单位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行政性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都要采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如实公开。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统一办理。对来我局办事人员,首次接待都必须一次性告知有关审批事项内容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293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