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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制度

发布日期:2019-08-27 16:40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化解社保风险,落实内控要求,有效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提高社保基金防风险能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月坚持退休到龄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制度。每月12号前,各县(市、区)人社局居保中心上报当月新增待遇领取人员数据,市农保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至局信息中心,由市信息中心指定专人与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在没有报盘前将重复人员剔除,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尚未办理退休的人员,退回其个人账户资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已经领取居民养老金的人员,按照人社部门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核查追缴。

第二条 建立与其他部门信息比对制度。每年年末通过与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养老、民政、计生等部门沟通协调,统计出当年死亡人员名单,再由居保系统导出待遇享受人员,两者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出死亡冒领人员,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实地进行核查追缴。    

第三条 积极推进“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开展待遇年审工作。人脸识别认证系统采用“互联网+社保”模式,将传统的城乡居保认证业务落户互联网,实现线下业务线上办理,足不出户,就能有效解决异地认证的难题,同时也可采用掌静脉认证仪进行生存认证。

第四条 按时上报追缴成果。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科)股,要在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之前分两次将信息比对和核查追缴人数、基金追缴情况报市局基金监督科。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