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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3 10:18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规范、健全高层次人才选拔、评价和激励保障体系,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高端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基本程序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用人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省级高层次人才申报受理和认定结果报送审核工作。

(一)提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认定。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主管单位进行汇总(县属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没有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等部门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三)人选公示。人选层次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资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选名单、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公示材料等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

二、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基本要件

(一)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能够认定其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无法核实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按需要追加以下佐证材料: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

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于工作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申请。

申请地址: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02室(崤山路37号)

人:汪潇  2976826

电子邮箱:hnsmxzjk@126.com

附件:1.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

2.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