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涨了
我市10万多名退休人员盼望的调整养老金如期而至,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账户中。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精神,我市从2019年1月1日起,对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是连续十五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通过定额调整体现公平;通过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通过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等群体的重点关怀。
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1.3元。再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部分,不含职业年金和取暖补贴)的2.6%增加养老金。
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①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50元,年满90周岁的60元;②按照上述调整办法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达不到1000元的,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③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人社局养老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