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三门峡市2018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的规定,结合2018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三门峡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讲课答辨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