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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三门峡市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讲课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5 09:30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8年度三门峡市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讲课答辩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豫人社职称〔2014〕1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71号)和《三门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职改办〔2018〕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18年度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评审采取讲课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分学科和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

讲课内容由参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即从循环教学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内容分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其他教学机构人员讲课内容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教材)。备课教材由参评教师自备。备课时只允许携带全新课本,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二、讲课答辩对象

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18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中小学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直接认定人员)。

三、讲课答辩时间

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和市直(湖滨区、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时间定为11月3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其他县(市、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时间,由所在地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四、讲课答辩地点

三门峡市实验中学(地址:永兴街与文明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乘车路线:市内可乘2、3路公交车到永兴街站下车。

五、讲课答辩程序

参评人员集中后分学科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参评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规定场所进行15分钟备课后开始讲课答辩,高级参评人员讲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中级为10分钟。

六、讲课答辩成绩运用

讲课答辩成绩在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次;60分以下人员为不合格。破格申报参评人员需达到优秀等次。讲课答辩不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成绩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上午讲课答辩人员于11月3日6:50在三门峡市实验中学门口集合,参加下午讲课答辩人员于11月312:50在三门峡市实验中学门口集合,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二)参加讲课答辩人员须携带讲课答辩通知书(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三)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局人事科务必于10月26日(星期五)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领取讲课答辩通知书,同时务必将讲课答辩通知书告知、送达至每位参评人员。

附件: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