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三医保[2016]61号)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湖滨区前进街道大岭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名称:湖滨区前进街道大岭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常海军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岭路北财经学校对面
公示期为7日,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73367。
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