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以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为依托,加大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力度,建设一批国际高端人才集聚基地,根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的通知》(豫外专[2016]28号)的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资助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等正在进行的国际人才合作项目或本年度准备开展的国际人才合作项目。
二、申报标准
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中引进的外国专家系我省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和事业发展等方面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担任相当教授职务或高级职务的专家学者;(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三)“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四)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的公函;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申报表;项目中引进的主要外国专家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组织评审
市外国专家局接到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及时报送省外国专家局。省外国专家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2016年度获批的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今年继续申报的,将优先支持。
六、经费资助
项目确定后,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将根据聘请专家层次、工作时间、合同约定等给予每个项目给予3—15万元的经费资助。项目单位要按照引智经费管理规定严格使用引智经费,项目执行完毕一个月后,向市外国专家局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果总结,同时提交项目决算表和相关费用的票据复印件。市外国专家局将按照引智经费管理规定给予经费核销。
七、结项考评
各项目单位要认真执行当年度给予资助的国际人才合作项目,市外国专家局将对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审计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申报和审批的重要依据。
八、申报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负责人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加强宣传推介,积极争取地方财政予以配套经费支持。对明确配套经费支持的项目,评审批准时将酌情予以优先考虑。
联 系 人:孙 伟
电 话:0398-2976821
电子邮箱:smxaiep@126.com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