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公示(第五批)
为切实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根据省人社厅豫人社(2015)3、3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初步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于不符和申请条件的企业,知情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16 年 11月 22日至 2016年11月30日
举报投诉电话:0398--2823109
附件:三门峡市初步审核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
2016年 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