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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三门峡评审会讲课答辩须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10:16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一、参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二、参评人员先讲课后答辩。参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讲课答辩通知书(上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讲课答辩。

三、参评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考场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所携带通讯工具请自觉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讲课答辩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一经发现视为作弊。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四、讲课内容分高中(含选修)、初中、小学(分2个学段带教材,一、二、三年级为一个学段,四、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带大、中、小班所教的上下册共六本教材)。其他教学机构人员讲课内容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教材)。参评人员按以上要求自己携带教材。答辩题由评委根据不同讲课内容现场提出问题。

五、讲课答辩前,考场参评人员先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顺序。同一考场同一专业分城市和农村的,农村先讲;同一考场不同专业,由随机抽签确定的各专业第一号(分城市和农村由城市第一号代表)进行再抽签决定讲课顺序。然后按时按顺序抽取讲课内容并进行备课。讲课答辩工作开始,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考场。

六、讲课或答辩结束时要分别报告“讲课完毕”、“答辩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参评人员应立即停止答辩。

七、讲课答辩的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教育管理专业讲课时间5分钟左右,答辩10分钟左右。

八、讲课答辩完毕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讲课答辩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70分,答辩30教育管理专业讲课30分,答辩7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数为参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为优秀,60分以下人员为不合格。

九、同类应试人员只设置一个考场的,原始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同类应试人员设置多个考场的,采用“二次平均法”对相关应试人员的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十、讲课、答辩结束后参评人员应立即离开讲课答辩室,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离开考场。

十一、参评人员违反讲课答辩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讲课答辩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