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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8 08:29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三职改办〔2016〕23 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6]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别按每年2%(其中小学为1%)、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

三、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实行年度审核制。审核工作坚持集中限时办理,一次审核完毕,当年不再调整。2016年中小学高级教师结构比例审核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0日,中小学中级教师和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时间为6月20日至30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按要求报市职改办审核,高级由市职改办统一汇总后报省职改办审核备案。没有审核备案的单位,不得组织申报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