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正常晋升工资范围及条件
按照豫政办〔2006〕74号文件规定,从上次晋升工资级别至2013年累计五年考核称职以上的公务员,可从2014年1月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从上次晋升工资档次至2013年累计两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可从2014年1月起晋升一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201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月起晋升一个薪级工资。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本年度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结束后即可办理本年度正常晋升工资手续。
2、各单位在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年度考核管理”模块录入考核信息,在“变动处理”模块进行晋级、晋档操作,在“报表打印”模块打印个人变动表、花名册和明细表,最后生成电子数据上报。
3、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加章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带相关年考核结果(原件),电子数据、个人变动表、花名册和明细表,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4、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晋升工资要提供《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进行审核。
5、属于2013年12月底前审批而至今尚未办理或未办结的工资,应先行处理遗留问题,然后再办理2014正常晋级晋档和晋升薪级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工资福利科,电话:0398-2870216。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