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策公开 >公告公示>文章详情

关于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0 17:41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三工伤〔20135

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的通知》,各经办机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核定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发生时间在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数额的20倍(49.13万元)予以核定。

本通知自20131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