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策公开 >公告公示>文章详情

市人社局关于2014年春节前对市属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救助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12-19 14:37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市属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工作,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使他们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含改制过的企业)中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救助的对象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停薪留职、挂靠、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救助范围。

二、困难企业的条件与责任

(一)困难企业的条件

    1.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但当年亏损的企业。

(二)困难企业的责任

    1.作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尽心尽力地把困难职工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2.明确专人负责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和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困难职工保持密切联系,做到及时沟通。

    3.做好困难职工的调查核实以及认定初审工作,对照条件,严格标准,主动公示,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做好困难职工申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保证真实有效、准确及时、手续完备。

    5.做好救助资金(银行卡)的领取、发放工作。

三、困难职工的条件

    根据困难程度不同,将困难职工分为两种类型:特别困难职工(以下简称“特困职工”)和普通困难职工(以下简称“普困职工”)。每名职工只能选择其一,不得重复申请。企业初审时务必认真把关,确保选准类型。最终出现重复申请的职工一律按普困对待,责任由企业承担;出现重复申请3人以上的企业,视为弄虚作假追究责任,须作出书面说明。

(一)特困职工的条件

    1.正在享受城市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有伤残或重症病人需长期护理的(提供伤残证或重症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年内家庭发生天灾人祸损失较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须企业出具相关证明)。

(二)普困职工的条件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20元(最低工资标准124050%)的;

 2.家庭月人均收入不低于620元,但因年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而生活困难的;

 3.家庭月人均收入不低于620元,但因家有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而生活困难的;

 4.家庭月人均收入不低于620元,但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开支较大而生活困难的。

 5.现役军人家属、市级劳动模范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31220日前)

召开2014年春节困难职工救助工作会议,就业办相关人员、各调查组联络员、建设银行、主管部门、困难企业联系人参加,主要任务是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调纪律,就调查摸底、困难认定、表格填写、资料报送等工作程序进行集中培训。

(二)调查认定(20131223日—31日)

调查组联系主管部门,深入企业调查摸底,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共同拟定困难企业名单,指导并协同企业入户走访察看实情,拟定困难职工名单,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困难认定和资料报送工作。

1)困难企业认定

1.企业填写《困难企业认定表》(1),报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将本系统认定资料核实、收齐后,依次报送市人社局调查组确认、就业办审核。

2)困难职工认定

1.职工申请。困难职工正确填写《困难职工申请表》(2)并提供身份证和建行卡复印件(复印样式为A41张:上栏复印身份证、左上复印正面、右上复印背面;下栏复印建行卡、左下复印正面、右上复印背面);特困职工还须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企业核验后返还,复印件由企业签注“原件已核”并盖章确认。以上表格资料一律采用A4纸张,一式一份。

2.初审登记。企业将《困难职工申请表》等原始资料收齐、核实、加章,从中提取相应信息,按照既定格式录入电脑,形成《困难职工登记表》(3)。将《登记表》电子版连同职工申请资料依次报送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无误后,方可打印成纸加章上报。

3.复审汇总。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登记表》电子版和职工申请资料复审无误后,对职工申请资料加章确认,从《登记表》中提取简要信息对照既定格式录入电脑,形成本系统《困难职工汇总表》(4)和《困难人数统计表》(5),汇总时将特困职工和普困职工区分开来。将《汇总表》、《统计表》电子版连同企业所报《登记表》电子版和职工申请资料报送人社部门,依次由调查组、就业办核准无误后,方可打印成纸加章上报。

4.调查组确认。对主管部门所报资料进行审阅无误后,在《登记表》、《汇总表》、《统计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

(三)审核整理(201412日—4日)

市人社局就业办对主管部门所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报主管局长同意后对全市困难职工救助资料进行汇总统计、整理装订和存档备案。

(四)银行处理(201416日—10日)

就业办将整理完好的《全市困难职工信息表》提交建设银行联系人。建设银行要认真进行信息核查、卡片制作、资金入账等工作,在操作中要确保系统、单位、姓名、身份、卡片、困难类型、发放金额等信息正确一致,尤其防止同名同姓串卡问题,最终向就业办反馈《困难职工资金发放清单》和实名卡片(入账清单)。已有建行卡号的,直接入账建立清单;原来没有建行卡号的,办理实名卡片。

 (五)资金发放(2014115日)

就业办将建行反馈的实名卡片(入账清单)分系统、分单位归类、清点、排序。整理完好后,邀请调查组成员到场,召集主管部门、困难企业联系人集中发放。已有建行卡号的,由企业根据入账清单通知职工到账。

五、表格填报须知

 2014年春节救助工作有以下五种表格:表1.困难企业认定表;表2.困难职工申请表;表3.困难职工登记表;表4.困难职工汇总表(表4-1为特困职工汇总,表4-2为普困职工汇总);表5.困难人数统计表。相应表格从三门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工作动态栏下载。信息的填写、录入和转换,务必准确、清晰、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建行卡号等核心信息必须正确无误。

(一)职工填表须知。1)姓名必须以身份证为准。不能看习惯、想当然,别名、小名、曾用名等均不行,漏字、错字、别字均不行,特别要防止字音、字形相近的错别字。(2)身份证号不能用旧的社保号代替。银行审查信息时若出现身份证号不存在或与姓名不一致等情况,由职工一周内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信息联网核查证明,逾期未开者按照实名制原则无法办理视为放弃。(3)已有建行实名卡片的,可以直接填报卡号。身份证号、建行卡号、联系方式等数字信息要清晰、准确,不能少位、多位、错位。职工填写申请表时须正确剪贴身份证、建行卡复印件。(4)困难原因应对照条件,务必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家庭住址应直观好找,便于登门入户调查核实、看望慰问。

(二)信息处理须知。从《申请表》到《登记表》,再到《汇总表》,在信息录入、复制、粘贴过程中,要看清看准、反复校对。注意单元格格式,防止数字号码前几位或后几位为零;注意输入法选择,拼音输入法容易出现字音相同错别字,五笔输入法容易出现字形相近错别字。注意及时保存备份,预防电脑故障数据丢失。《登记表》应由职工核对确认,若有问题立即纠正。

(三)信息报送通道。各项表格资料务于20131230日前报市人社局就业办,地址:崤山路3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楼510室;电话:2830911;电子邮箱:2353373547@qq.com,建议加入该QQ号,以便沟通。

六、调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牛孟林、梁宗敏、朱德来 

调查的企业为:工信系统

第二组:张宪法、张红旭、杨兆民

调查的企业为:商业系统

第三组:武东发、张国强、孙建明

调查的企业为:金渠系统

第四组:孙建、王瑞、王国华

调查的企业为:供销系统

第五组:冯聪珍、赵林海

调查的企业为:粮食系统

第六组:史明学、南诺庄

调查的企业为:黄金系统、财政系统、司法系统

第七组:张少锋、罗尧

调查的企业为:医药系统、盐业系统

第八组:汪忠义、辛杰

调查的企业为:物资系统

第九组:赵章锁、何增立、崔建平

调查的对象为:退休人员中的困难人员

第十组:徐新华、林智芳

调查的企业为:住建系统

第十一组:张高岩、朱新华

调查的企业为:农业农机系统

第十二组:王玉贤、席龙

调查的企业为:人社系统、改制企业

第十三组:张武峰、程江波

调查的企业为:交通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调查组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春节困难职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要抱着对市委、市政府和企业困难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救助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和下属企业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好困难职工的认定工作,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困难职工总人数不得超过职工总人数的15%,职工总人数以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为准。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的企业,困难职工的比例可适当放宽。企业名称以在市养老保险中心参保时注册的名称为准。

(四)调查组根据自己实际,灵活安排调查摸底时间,做到调查摸底和本职工作两不误,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附件:春节困难职工救助工作方案相关表格下载

               

201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