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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7 15:50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年度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将年度考核与岗位设置、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相衔接,统筹安排。通过考核,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积极探索,制定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全市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标准是衡量和评价工作人员的尺度和准绳,是考核质量的保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要求,要根据行业特点及不同岗位和不同等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并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细化,把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考核要素,方便操作。

三、优化优秀指标分配模式,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要把考核工作与各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文明单位建设情况及受表彰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等次的使用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设置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人数总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对没有认真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要适当降低其优秀等次比例;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要注意掌握优秀等次人员的结构分布,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优秀比例不得互相占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占用一般工作人员的优秀名额。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不予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在申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时,应填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附表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

全市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按以下标准掌握:

1、各单位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被省(部)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综合表彰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厅级综合表彰的单位、上一年度市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17%以内。

2、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3、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仍单独进行,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占单位人员基数。

四、做好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工作

各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制度,对各考核单位报送的考核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总结考核经验,严格考核纪律。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未经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其考核结果不得作为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市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上报材料包括:《2013年度考核结果》(附考核结果公示情况报告)、《考核不合格、未定等次及未考核人员情况的书面报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打印)、《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各一式两份并上报考核数据电子版;《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经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存入个人档案。

各县(市、区)年度考核结果备案上报材料包括:《考核不合格、未定等次及未考核人员情况的书面报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打印)、《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各一式两份并上报考核数据电子版。

五、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优秀等次比例审核

市直单位优秀比例的审核在12月下旬集中进行。请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时间安排(附件2),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报送材料包括:年度考核方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最近一次审批)、《河南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花名册》(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打印),本年度被省(部)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综合表彰的单位或者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厅级综合表彰的单位、上一年度市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申报时还应携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各县(市、区)所辖事业单位的优秀比例审核工作,应在12月底前完成。

2、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应于2014130日前基本完成考核工作,228日前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逾期不报者不予备案。

市直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工作集中在2月下旬至3月上旬进行。请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时间安排(附件3),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各县(市、区)的考核结果应在35日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主要包括:本地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及系统形成的电子数据。

附件: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2、201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时间安排表

3、2013年度事业单位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工作时间安表

                                                                                        

                                                                                              2013123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