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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下半年市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4 09:00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市直各医保参保单位、定点基层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

根据《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鉴定标准和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三人社医疗〔201220号),经研究决定,2013年度下半年市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定于8月上旬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71728日。

二、申报病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1、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2、异体脏器移植;3、恶性肿瘤;4、重症糖尿病;5、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6、阻塞性肺气肿;7、结核病(肺结核);8、再生障碍性贫血;9、慢性肝炎、肝硬化;10II度以上心衰;11II期以上高血压;12、重性精神病;13、胶原类疾病;14、股骨头坏死;15、重症肌无力;16、甲状腺功能亢进;17、血友病;18、帕金森氏病;19、视神经萎缩;20、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1、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2、异体脏器移植;3、恶性肿瘤;4、重症糖尿病;5、结核病(肺结核);6、再生障碍性贫血;7、重性精神病;8、血友病;9、脑瘫。

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脏器移植、恶性肿瘤三种重症慢性病,申报人员备齐相应的医疗材料,可到市人社局医保科直接办理。

三、申报对象及报名方式

1、符合以上病种的市直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2、符合以上病种的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至报名时已连续参保两年(24个月)以上的,到其办理参保手续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报名;

3、符合以上病种的市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至报名时已连续参保两年(24个月)以上的,到三门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报名。

四、工作要求

1市直各医保参保单位、定点基层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参保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务必做到无人员遗漏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于728日前将本单位报名汇总表报送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申报所需的相关表格,可登陆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smx.hrss.gov.cn),点击下载中心《三门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认定表》及《年度三门峡市直重症慢性病鉴定报名汇总表》条目下载。

3、市人社局根据申报人数及病种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提前告知申报人员具体的鉴定时间和地点。申报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规定的资料,到指定的鉴定医院参加鉴定。确系行动不便的申报人员,在接到鉴定通知后,应由亲属及时向市人社局医保科提出委托或上门鉴定申请

2、参加鉴定时申报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证②《三门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认定表》(需贴照片、职工医保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③近1年来完整的相关病史资料(复印件),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必须由医院病案室和医保办审核盖章确认);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等检查报告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

3、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2819317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2870216 

附件:2013年度下半年三门峡市直重症慢性病鉴定报名汇总表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