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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30-0002-2021-000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2-23
标  题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人社办〔2021〕9号
发布时间 2021-02-23 00:00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3 00:00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自2021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门峡市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附件:

2021年8号文件 关于2021年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