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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工资薪级认定问题的咨询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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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9年9月参军入伍,入伍时学历为本科在读,2021年9月退出现役。2024年6月本科毕业,2024年8月考入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薪级标准和学历与工龄有关。但单位称在入伍期间并未取得本科学历,因此我的薪级工资认定为高中学历起点薪级 两年工龄 在单位工作时间,并因为存在社保缴费记录,不能享受所在地区应届毕业生高定一档政策。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七十四条,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其中,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服现役年限以及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惠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确定薪级标准?我的薪级认定能否以本科学历入职 在用人单位工作工龄 服役年限2年工龄? 2025-09-06 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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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即不同学历分别执行相对应的薪级标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需要结合档案情况进行综合判定,请联系所属主管部门提交档案进行复核。 2025-09-10 08: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