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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是三门峡华为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在职职工,现举报该公司长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依法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及住房公积金(一金),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恳请贵局依法调查,责令该公司限期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对新入职职工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违法事实 1. 未依法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公司自2015年至今,未为本人及多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部分职工虽有个别险种缴纳记录,但缴费基数远低于实际工资(如按最低标准缴纳,而非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 未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司从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也未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对新入职职工未依法办理社保及公积金登记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未在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法律依据及公司违法性质 (一)社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 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 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 (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规定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 -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投诉请求 1. 责令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要求公司用工之日起为全体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含单位应缴部分及个人代扣部分)。 - 缴费基数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标准核定,而非最低缴费基数。 2. 对新入职职工依法办理社保及公积金登记 - 要求公司自新员工入职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并按时足额缴纳。 3. 行政处罚及公示 -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公司处以欠缴金额1-3倍罚款,并列入劳动保障失信名单。 - 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形成警示效应。 4. 职工赔偿 - 因公司未缴社保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养老金待遇等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该公司长期漠视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权益,恳请贵局依法立案调查,并限期责令整改。若未得到妥善处理,本人将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及市长热线、媒体反映情况。 此致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29 15: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