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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原则,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全省统一使用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大数据政务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统发工资模块功能进行【单位企业网银】财政电子支付指令结算交易支付成功。注:财政统发工资全省统一财政电子支付均为每月20日前完成。各财政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类】于每月10日前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工资批件对本月的工资统发数据进行维护,并将经过维护的工资统发数据【在职干部职工社保卡开户行个人网银电子工资单时间段数据】和工资批件、工资表报送至财政局。由财政局统一集中对统发工资数据进行审核,每月20日前拨付【财政电子支付】当月工资【含补发全额工资基金和津补贴及各项福利待遇项目等】,涉及调入、新招录、新安置人员的,由财政局根据财政预算单位提供的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文件【实名制管理入编通知单手续】和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工资批件,及时追加相关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取暖补贴、住房公积、医疗保险等,原则上每年调整预算追加指标只能一次【原则上,全省统一都在当年9月底以前完成】。各财政预算单位要于当年10月底前将汇总表格和相关资料报送至财政局存档管理备查。
2024-10-02 17: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