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本人是河南省三门峡市教育局招聘的合同制教师,合同日期为2022.9-2023.8,于三门峡市湖滨区伯阳学校就职。本人于2023.5月怀孕,合同到期后,教育局以及学校并未与我续签,只赔偿了一个月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n工资。 合同规定为本人缴纳社保,但并未缴纳,虽补缴了医保但仍导致本人所有的生育保险报销不了,生育津贴无法领取,失业金无法领取。针对此情况,学校和教育局不作为,一直拖着不解决问题,询问学校人员也不予回复,请求帮助。
2024-01-15 11: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