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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状态
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已回复
--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本人在湖滨区大张百货附近的一家黄金珠宝店做销售员,工作至今已经将近两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未给我依法缴纳社保,也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人社局的哪个科室有权对该用人单位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请求人社局介入严肃查处,帮我维护合法权益。
2023-08-12 16:07:26
--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网友你好: 来信已收悉,请您咨询湖滨区人社局。
2023-08-14 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