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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状态
工作八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已回复
--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本人于5月中旬,咨询反映过这个情况。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让我去原单位所在地开发区相关部门反映。后开发区工作人员向原单位了解情况,在原单位提供了一些不具备法律效力及不实材料后,开发区工作人员在未与本人沟通,且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政务网回复:当事人对办理结果认可。后本人去开发区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双方存在争议,以超出工作范围为由,让我自行解决。现想咨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这个事我到底该怎么做?
2023-06-29 15:06:53
--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网友你好: 来信已收悉,你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安排相关部门进行答复,请保持电话畅通。
2023-06-29 15: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