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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7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8 18:00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属局各单位:

现将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7条》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5

 


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7

一、全力做好转移就业脱贫工作

(一)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四送”活动,2018年开展“春风行动”26场次、“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10场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

(二)做实做准农村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台账。进一步核准贫困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坚持每月更新、动态管理,确保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培训情况、享受政策情况实现“实名制”管理。

(三)强化培训扶贫。2018年,确保未实现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80%以上。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和县市外省内参加培训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积极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确保每名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到国家免学费、助学金。

(四)加强助企扶贫工作。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落实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18年,每个贫困县建设就业扶贫基地不少于3个。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助力脱贫攻坚力度,2018年全市要安排一定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助企扶贫、就业扶贫、创业扶贫、培训扶贫等工作。

(五)加强资金和项目倾斜。就业补助资金向贫困县倾斜,总额度不低于2017年度水平。确保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位。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申报向贫困县倾斜

(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2018年,全未脱贫贫困村每村至少新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兼职或专职负责就业岗位信息的收集发布,帮助当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七)加强返乡创业助力脱贫工作力度。把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纳为创业培训的对象,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推荐大众创业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每个项目由省按不同等次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依托大众创业导师团,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免费创业服务。

二、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

)推进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关于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76号)精神,加强贫困人口参保扩面工作,推动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做到未脱贫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在原82元基础上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及时完成年满60周岁贫困人口基本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核、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年满60周岁参保贫困人口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达到490元。将全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门诊病种由原来10种增加到27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8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31元增加到51元。对农村贫困人口在大病保险方面实行政策倾斜,2018年起,我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起付线由15000元降至75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85%、95%,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60元增加到86元。

(十)巩固完善“一站式”结算工作。在2017年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确保辖区内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为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人事人才支持力度

(十)引导和鼓励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在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实行“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贫困地区干事创业。

(十)推动“三支一扶”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认真落实2018年“三支一扶”招募名额贫困地区倾斜政策。配合做好特岗教师、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才招聘工作。

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

(十)加强卢氏县基层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积极协调、支持卢氏县的县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新建县级服务中心1个、乡镇服务(站)19个。

五、做好人社扶贫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十)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2018〕35号)。各县(市、区)要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项整改措施。

(十)加强扶贫宣传工作。各地要加大对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事人才扶贫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配合做好扶贫考核,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重要政策措施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