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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 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发布日期:2020-06-10 18:42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失业保险中心将按照政策要求,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延长保障期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的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