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科办事指南
一、工作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科室受理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组织中副县级以下工作人员和市直各机关单位中工勤人员的基本工资变动、绩效工资变动、津贴补贴变动、福利标准核定、退休待遇核定、工龄认定等业务,并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以及其他组织交办事项。
二、业务流程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使用五阳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工资软件)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退休软件)。各单位在开展工资管理工作前,应做好软件准备工作,在工资软件中准确录入在职人员工资信息,在退休软件中录入退休(职)人员工资信息以及享受遗属困难补助人员信息。
各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工资变动时,应先在软件中进行相应的操作,然后打印相关表格,加盖公章后,并按照图1所示流程进行申报。
图1:工资福利科业务流程图
三、业务开展的其他事项
1、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社局窗口。
2、办理时限。除了新增的遗属困补助审批业务外,其他所有业务均为即办件,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3、文件依据和所需材料。主要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所需材料按照附件一所示,其他业务的实施以具体通知为准。
4、报送方式。各单位在办理业务时,电子数据可以使用《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系统》网盘模块通过网络报送,也可用U盘等载体报送。
5、联系电话。科室2976806;窗口:2806182。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一:工资福利科主要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所需材料
一、退伍兵确定工资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2006〕74号)、《关于199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后技术等级发放及工资兑现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薪〔1998〕11号)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退伍安置介绍信、入编通知单等;
3、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审批表;
4、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二、军转干部确定工资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2006〕74号)等文件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军转干部安置介绍信、入编通知单等;
3、干部任免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审批表等;
4、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三、事业单位新调入(录聘)人员确定工资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2006〕74号)等文件。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录聘文件或调动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入编通知单等;
3、干部任免表或职称证书、聘任证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审批表;
4、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四、职务(岗位)晋升工资变动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2006〕74号)等文件。
申报材料:
1、干部任免表或事业专技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
3、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转换工资变动
文件依据:《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试行)〉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2006〕74号)等文件。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干部任免表或事业专技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
4、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六、奖励工资变动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2006〕74号)、有关奖励表彰文件。
申报材料:
1、奖励表彰文件;
2、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七、受处分、受强制措施、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变动
文件依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68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69号)
申报材料:
1、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处分决定;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
3、本单位处理意见;
4、根据实际情形,分别出具相应工资变动表格。
八、机关工人晋升档次、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 〔2006〕74号) 等文件
申报材料:
1、相关年度考核结果;
2、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九、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
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
申报材料:
1、特殊岗位津贴申报表、有关事项报告;
2、工资审批表(1份)、工资变动花名册(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临时退休待遇核定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等文件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退休待遇核准表(4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退休待遇发放花名册(4份)、在职停发明细表(4份)、离退休人员住房物业补贴审核表(4份)、退休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3、证件照(1寸);
4、属于因病提前退休的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
十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
申报材料:
1、亡故人员的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
2、申请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家庭的户口本;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牺牲)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4份)、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4、单位、主管单位关于申请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认定的报告,须明确申报人和亡故人员的关系、申报人以及与申报人构成抚养或赡养关系人员的收入状况、单位公示情况、调查结论等;
5、如果申报人按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申报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该事项为承诺制,在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公示无异议,报党组会议研究后办结。
十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标审批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我市关于调整最低生活标准的文件
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牺牲)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表审批表》(4份);
2、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审批
文件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豫财社〔2011〕6号)、《关于国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关于事业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方法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等
申报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
2、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明细或退休金明细;
3、《三门峡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审批表》(4份)或《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审批表》(4份)。
十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文件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三政办〔2012〕52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人社薪〔2018〕10号)等
申报材料:
1、上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
2、申报时的人员工资花名册;
3、《2025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审核表》、《2025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申请花名册》、《2025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变动花名册》;《2025年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备案统计表》、《2025年地方教龄津贴备案花名册》;《2024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备案统计表》、《2024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备案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