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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发布日期:2022-07-27 15:05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依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

申报材料:

1、亡故人员的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

2、申请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家庭的户口本;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牺牲)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工资软件上报电子数据;

4、单位、主管单位关于申请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认定的报告,须明确申报人和亡故人员的关系、申报人以及与申报人构成抚养或赡养关系人员的收入状况、单位公示情况、调查结论等;

5、如果申报人按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申报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该事项为承诺制,须在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公示无异议,公示结束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