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业务办理指南 (第二版)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办理流程,满足市直各单位办理人事业务需要,现将有关业务办理指南及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人社部门采取定时集中审核的方式,审核各单位申报业务,集中审核时间为每月15日、25日(遇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下同),当天每个单位最多审核一次。
(二)每月25日经审核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条件被退回的,应于次月修改后重新申报。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履行审核责任,对下属事业单位申报业务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因不符合条件而多次被退回情形。
(四)有关业务办结后,有纸质材料需要盖章备案的,应于办结当月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
二、账号管理
(一)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须在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账号下新建操作用户,并根据使用人授予相应权限,使用操作用户账号申报及审核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操作用户,但至少要包含以下4个,具体为:
1.事业单位经办(一般由事业单位人事业务经办人员使用)
2.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一般由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使用)
3.主管部门经办(一般由主管部门人事科业务审核人使用)
4.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一般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使用)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平台数据全省联网,网上业务办理记录均留痕。操作用户账号要实名制管理,专人专用,除基本信息修改、减少人员申报两项业务外,其他所有业务均须含有上述4名角色审核记录。
三、办理流程
(一)岗位设置及变更
1.操作流程
单位业务经办申报→单位岗位设置→生成岗位设置审核(变更)表→填报数据→逐级上报至人社部门
2.上传材料
(1)事业单位“三定”方案;
(2)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说明书。
3.办结后到事业科盖章备案的材料
(1)《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2份;
(2)《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2份。
(二)新进人员
1.操作流程
单位业务经办申报→人员岗位备案申报→新增人员岗位录入→逐级上报至人社部门
2.上传材料
(1)入编通知单;
(2)流动介绍信;
(3)公示报告;
(4)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须上传: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本科生提供12个月、研究生提供1个月、试用期人员不提供);
(5)调入人员须上传:①原聘岗位聘用登记表;②干部任免审批表(管理八级及以上);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专业技术人员);④工勤技能等级证书(工勤技能人员);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须上传职业资格证。
3.办结后到事业科盖章备案的材料
(1)《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2份;
(2)《三门峡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2份;
(3)《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1份。
(三)岗位变动(晋升、转岗、降级)
1.操作流程
单位业务经办申报→人员岗位备案申报→拟聘人员岗位信息录入→发起岗位变动流程→逐级上报至人社部门
2.上传材料
(1)公示报告;
(2)晋升管理八级及以上须上传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命文件;
(3)专业技术等级晋升须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层级内晋升(如十级→九级)还须上传前一级岗位聘用登记表;
(4)工勤技能等级晋升须上传:①前一级岗位聘用登记表;②工勤技能等级证书;③按照豫人社〔2019〕18号文件办理工勤人员晋升的,还须上传最新工资审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表彰文件;
(5)转岗竞聘须上传: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明确竞聘岗位、条件要求及工作程序等,《实施方案》须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②拟转聘岗位岗位说明书;③拟转聘岗位资格证书(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干部任免表等);④原聘岗位聘用登记表;
(6)试用期转正人员须上传初次进单位流动介绍信;
(7)降级人员须上传处分文件。
3.办结后到事业科盖章备案的材料:
(1)《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2份;
(2)《三门峡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备案花名册》2份;
(3)《三门峡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备案表》1份。
(四)减少人员
1.操作流程
单位业务经办申报→人员岗位备案申报→减少人员申报→逐级上报至人社部门
2.上传材料
(1)退休人员须上传退休审批表;
(2)调出人员须上传:①流动介绍信;②停发工资表;
(3)辞职人员须上传:①主管部门同意辞职决定;②个人辞职申请。
3.办结后到事业科盖章备案的材料
《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2份
(五)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1.操作流程
单位业务经办申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录入→年度考核备案申报→逐级上报至人社部门
2.上传材料
(1)审批过的《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备案表》;
(2)优秀档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当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加章);
(3)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或不合格等特殊情形情况说明;
(4)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须上传组织、乡村振兴部门考核结果文件。
3.办结后到事业科盖章备案的材料
(1)《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一式2份(在“业务办结通知”模块打印,加盖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章);
(2)《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每人1份;
(3)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或不合格等特殊情形情况说明1份。
四、有关说明
(一)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基础操作前期已开展过培训,如有操作问题请自行查阅平台首页“用户操作手册”,技术性问题可在系统沟通交流群咨询工程师,政策性问题请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目前处于初期使用阶段,上述办理流程将会不断完善更新,请及时关注最新通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