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变更审核
(一)主管部门请示(1份)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3份)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表》(3份)
(四)新增岗位《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1份)
(五)最近一次备案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复印件(1份)
(六)最近一次备案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备案表》复印件(1份)
(七)三定方案复印件(1份)
(八)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上报的电子数据
备注:所有表格、复印件应盖章并填写日期,日期以报送事业科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