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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龄认定

发布日期:2024-10-25 11:26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计算工作年限和计发工龄津贴一些具体问题的解答》(豫劳人老字〔1986〕2号)以及国家和省其它有关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

(二)申报材料

人事档案、工资发放表等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职工工龄认定表(2份)等。

(三)办理流程

企业提出工龄认定申请,养老科对职工档案、工资表及其它材料进行查阅,现场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作年限,对符合政策规定计算工龄的,作出计算工龄或变更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不符合规定,当即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