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员档案管理
一、受理部门:三门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受理窗口:档案管理窗口
四、实施依据:《关于印发<劳动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1997﹞51号。
五、办理对象:失业职工、退役士兵及灵活就业人员
六、申请书标准文本:(无)
七、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原始档案手续齐全、真实、无涂改
1、招工(分配)手续齐全;
2、历年调资表、调动手续、劳动合同书等资料齐全;
3、离职材料齐全;
4、转移手续齐全;
5、档案转递通知单(加盖原单位公章);
6、档案材料详细清单(加盖原单位公章)。
八、办理流程:材料完善后,办理存档手续。
九、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十、受理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东段人力资源市场档案管理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2918054 监督电话:2860809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