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流程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4号)
二、申请认定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向参保关系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其委托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认定申请。
2.核实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核实企业申请无误后,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中生成打印《认定证明》,加盖公章后发放;线下(窗口)按附件样式打印签章后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
三、申请资料明细
1.《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实行全省统一样式、统一编号。
2.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