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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机构)

发布日期:2022-07-26 09:58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审批)队伍教育整顿动活动安排,根据业务职能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一科一清单、一事一流程”的要求,农民工工作科主要审批事项是: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机构)。

一、申请条件

职业培训机构在每个职业培训班结业后,可以进行职业培训补贴申报。

二、设定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第六条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第二十二条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由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并拨付个人;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的,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

三、申请材料

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培训合格证、垫付协议

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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