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申报及管理
一、受理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三、实施依据:
1.《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18-2022年)》(豫技领〔2018〕11号);
2.《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办〔2021〕29号);
3.《2022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技领办〔2022〕7号);
4.《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人社〔2016〕55号);
5.《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豫技领〔2016〕5号)。
四、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报告;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报告;
4.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佐证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组织申报:市人社部门收到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关于申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后,组织全市各级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积极申报。
2.先期初审:当地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时进行实地考察。
3.复审:市级人社部门根据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并推荐至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4.项目监督检查:经省全民技能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通过的项目,在项目实施6个月、12个月后按要求分别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并将评估及验收报告报至省全民技能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受理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路37号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
七、联系电话:0398-285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