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 >
文章详情
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辛永丽代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乡村公益岗安置期限破解基层“有岗无人”难题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健全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着力兜牢民生底线,助力共同富裕。2024年12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4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
《办法》明确,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发设置,用于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岗位设置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岗、动态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综合考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实际情况、就业困难程度及公共利益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在安置期限方面,规定每次安置一般不超过3年,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办法》明确要求加强对退出人员的后续帮扶,及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对退出后仍难以就业且存在返贫风险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您所关注的卢氏县2025年1月依规清退795名期满人员的情况,正是依据上述《办法》执行的。
针对清退人员的后续帮扶,人社部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其再就业权益:
一、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实体平台,构建“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利用“人社直播间”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增强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深化“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组织人社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针对性就业帮扶,提升服务质效。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管理,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特点,将46家培训机构纳入年度补贴性培训目录,开设电商、家政等28个“短平快”培训项目。推动培训资源下沉,在乡镇社区设立培训点,方便群众就近参训。推行小班制、订单式等灵活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实效。同时,积极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直播带货、休闲旅游、物流配送等新业态。
三、拓宽就业渠道,提供适配岗位。常态化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专业化、小型化定向招聘供需对接会,促进重点群体与市场主体有效对接。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和“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系列招聘活动,设立“爱心岗”“妈妈岗”等适老化岗位,满足不同群体就业需求。同步推进“入企探岗”“直播带岗”等线上活动,推动岗位精准匹配。对大龄劳动者,积极与内蒙古等地协作开发季节性用工岗位,拓展灵活就业空间。
当前,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仍面临政策性强、人员复杂、管理不够精细等问题,亟需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再次感谢辛永丽代表对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宝贵建议,您的意见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持续优化政策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2976897)
联系人:赵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