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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7-23 10:28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德源先生: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治理企业欠缴退离职人员社保费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了当前企业欠缴退离职人员社保费用的突出问题、潜在风险,深入剖析了问题成因,并针对性提出依法治理、查漏补缺、健全机制、完善体系等宝贵建议,贴合工作实际、契合民生需求,对我们优化社保征缴监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收到提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税务、市场监管、司法等相关部门讨论,逐条梳理提案建议,全面复盘企业社保欠费治理、退离职人员社保权益保障工作现状、短板弱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提升措施。现就提案相关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单位始终将社保费依法征缴、职工社保权益保障作为民生重点工作,聚焦企业欠费、断缴、漏缴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社保征缴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退离职、退休人员社保权益,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提质增效。

一是常态化开展欠费排查清缴。聚焦中小微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关停企业等重点主体,针对员工离职、企业裁员、主体消亡后遗留的社保欠费问题,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定期梳理退离职人员社保欠费台账,分类登记欠费企业、欠费时段、欠费金额、涉及人员等核心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依托社保信息系统大数据,实现企业欠费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未按时足额缴费、恶意欠费等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依法征缴监管职责。严格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八十六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压实企业社保缴费主体责任,对查实的欠缴行为,依法责令企业限期补缴,对逾期未补缴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同步采取账户查询、欠费划拨、失信公示等强制措施,严厉整治企业拖欠、截留、拒缴退离职人员社保费用行为,坚决杜绝企业利用员工离职漏洞逃避缴费义务。

三是全力保障群众社保合法权益。针对退离职人员社保补缴难、维权难问题,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开设离职人员社保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劳动关系认定、欠费核实、补缴申报等手续。针对企业失联、注销、破产等历史遗留欠费问题,积极探索分类处置方案,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维权成本,保障群众社保缴费连续性、待遇享受完整性。

四是健全部门协同治理工作格局。建立人社、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总工会、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信息共享、联合催缴、联合惩戒、司法联动的治理模式,破解单一部门监管执法短板,持续规范企业社保缴费行为,稳步提升社保征缴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短板与问题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我们对当前在企业欠缴退离职人员社保费用治理、社保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自查,返现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群众期盼、法治社保建设要求仍有差距。

一是存量欠费处置难度较大。部分老旧企业、改制企业、关停破产企业存在多年历史欠费,企业主体灭失、无经营资产、无缴费能力,且原始用工档案、工资凭证缺失,劳动关系核实困难,导致退离职人员社保欠费补缴、权益认定工作推进缓慢,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周期长。

二是动态监管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企业存在“员工在职缴费、离职欠费挂账”的选择性缴费行为,隐蔽性欠费问题排查难度大。同时,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动态比对机制不够完善,对企业用工变动、人员离职、社保欠费的动态预警、精准溯源能力不足。

三是欠费惩戒震慑力度不足。针对小微企业短期欠费、零星欠费行为,多以限期整改、督促补缴为主,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约束、行政处罚等刚性手段运用不够充分,部分企业社保缴费法治意识淡薄,侥幸心理突出,欠费反弹问题时有发生。

四是维权服务机制不够完善。退离职人员跨时段、跨企业欠费维权流程较为繁琐,部分群众不熟悉社保补缴、维权政策和办理流程。针对企业欠费导致的职工社保断缴、待遇受损问题,快速处置、兜底保障机制尚不健全。

三、下一步整改落实及治理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全面吸纳您的提案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导向、民生导向,聚焦存量清欠、增量严控、机制完善、服务提质,全方位依法治理企业社保欠费乱象,切实保障退离职人员合法权益,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深化精准排查,清零存量社保欠费

1. 开展专项攻坚行动。今年来,全市组织开展了企业社保欠费治理专项行动,对所有企业历史欠费、离职人员挂账欠费进行拉网式复核梳理,区分正常经营企业、困难企业、关停破产企业、失联企业四类主体,分类清缴、明确要求、压实责任。

2. 分类稳妥处置欠费。对正常经营欠费企业,加大上门催缴、书面督办力度,限期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对暂时经营困难、无一次性缴费能力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规办理缓缴、分期补缴手续,签订缴费承诺书,跟踪督促履约;对关停、注销、破产、失联企业,联合司法、市场监管部门核查企业资产清算、主体存续情况,依托破产清算、资产处置等渠道优先清偿社保欠费,最大限度化解历史欠费存量。

3. 优化历史问题处置。针对档案缺失、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的老旧欠费问题,研究建立补缴会审机制,结合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用工证明、同事佐证等多元材料综合研判,简化历史遗留问题认定流程,妥善解决退离职人员社保补缴堵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依法监管,严控新增欠费增量

1.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社保法治宣传,通过政策宣讲、以案释法、入企辅导等方式,督促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缴费、足额缴费、全员缴费”意识,明确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严禁企业以员工离职、劳动关系解除等为由拖欠、拒缴社保费用。

2. 健全动态预警机制。升级社保征管信息系统,优化欠费机控提醒、智能预警模块,实现企业用工变动、人员离职、社保缴费状态的实时监测、自动比对、异常预警,第一时间发现、处置隐性欠费、选择性欠费问题,从源头杜绝新增欠费。

3. 加大刚性惩戒力度。研究建立社保欠费联合惩戒制度,对恶意欠费、逾期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欠费公示、信用扣分、失信名录公示等惩戒措施。同时建议,将企业社保缴费信用与招投标、评优评先、信贷审批、市场准入等挂钩,大幅提升企业欠费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三)优化经办服务,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1. 简化便民办事流程。持续深化社保经办服务改革,进一步精简退离职人员社保欠费核实、补缴申报、权益更正等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线上维权、补缴申请渠道,实现大部分业务“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2. 健全快速维权机制。组建欠保维权服务队伍,专人受理、专人处置退离职人员社保欠费投诉举报,建立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回访督办工作机制,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同时,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通过线下宣讲、线上推送等方式,普及社保补缴、维权流程、权益保障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

3. 完善权益兜底保障。针对企业恶意欠费导致职工社保断缴、待遇受损的情况,主动靠前服务,指导群众通过劳动仲裁、司法诉讼等途径维权。同时,探索建立社保欠费应急处置机制,在合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退离职人员社保缴费连续性,切实维护群众长远社保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地落实,持续攻坚社保欠费治理、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力解决退离职人员社保欠费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推动全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持续跟进提案办理成效,定期开展工作复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提案建议转化为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实际成效。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单位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6月3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2976183) 

联系人:应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