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文章详情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21 09:22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锋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我市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改善仲裁办案环境方面

(一)实现仲裁机构实体化、规范化。近年来,我市按照省人社厅部署,积极克服场地、经费、设施困难,推进仲裁院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市县7个仲裁院在全省率先通过达标验收。同时,在市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第二仲裁庭和调解室,极大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实现信息化建设全覆盖。全市7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全部安装直录播系统和仲裁信息系统软件,建立了庭审过程录像留档备查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数字化仲裁庭建设全覆盖。积极开展“互联网+调解”平台应用,全市仲裁线上办案率达100%,案件处理效率提高,信息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持续提升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壮大队伍和提升能力相结合,打造专业化调解仲裁队伍。目前,全市调解员284名,专兼职仲裁员49名。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调解员仲裁员线上和线下培训7期280人次,有力提升仲裁员和调解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2025年4月,组织我市仲裁员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人社厅开展的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培训班。5月,组织全市仲裁员参加《黄河流域和谐劳动关系联盟》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关于提升办案质量方面

(一)全力提升办案质效。一是应用新仲裁办案系统,实时监测县(市、区)案件办理情况,对案件的收结案情况、涉案主体情况、案件分布情况、特殊群体维权情况等进行分析、监督、监控,做到情况明,底子清。通过分析加快了案审速度,全市无一例超期案件,法定时间内结案率达100%,仲裁效率显著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农民工速裁庭和仲裁院调解中心的作用,通过缩短办案时限、强化维权合力等举措,建立健全“快立、快审、快裁、快结”工作机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农民工和特困职工讨薪的案件实行随到随立案,甚至容缺受理,对诉求单一,案件事实清楚,法律规定明确的案件,坚持“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实行简易程序。截止目前处理的5起拖欠工资案件办理期限均在7日内,最短4日内办结,劳动者非常满意。三是持续推行案件评议制度。针对难度比较大、涉及人数多、容易引起连锁反映的案件,在案件承办人的主持下,仲裁员组成合议庭评议案件,合议裁决结果,确保案件裁决公正。经和法院沟通,今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法院对仲裁起诉案件维持率达95%,案件质量显著提升。2024年全市7所仲裁院共受理立案708起,结案率100%。截止2025年6月10日,全市7所仲裁院立案受理争议案件289件,结案率100%。

(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建立联合救助制度。联合总工会、法院、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三门峡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合救助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困难职工,法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司法部门、工会对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依法帮扶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人社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启劳动维权“绿色通道”。二是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少跑路”便民服务,减轻当事人维权诉累。与中国邮政三门峡分公司积极开展合作推出“零跑腿”惠民服务,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邮政专递工作,努力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扎实开展志愿活动。联合共青团三门峡市委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采取上门服务、专题讲座、政策宣传等形式,为企业做全面的“用工体检”,提高企业自主化解争议纠纷的能力。同时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服务需求,积极协调人社系统内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整合职能优势为企业提供打包式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2024年以来,全市23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服务162家企业,累计走访企业89家,提供上门服务96次,收集意见建议15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三、关于营造和谐氛围,提高案件调解率方面

(一)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实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加大争议案件调解力度,将协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并将“收案先调解、立案接着调、庭审三调解、裁决前再调解”的工作机制贯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全过程,力促调解解决问题。2024年全市7所仲裁院共受理立案708起,调解案件648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1.6%。截止2025年6月10日,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321件,调解结案299件,调解成功率93.1%

(二)创新建立大调解平台柔性化解劳动争议。积极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融入综治、司法“大调解”格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新途径,建立三门峡市卢氏县综治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分中心。调解中心成立来,累计化解劳资矛盾纠纷451起889人次,其中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55起689人次,涉及资金1036万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4起174人次,涉案金额110万元;调处化解经济补偿、工伤、社保争议32件;仲裁机构、法院司法确认101件。该调解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

(三)创新建立仲裁委派出庭。为优化和拓展调解质效,在市总工会建立仲裁委派出庭,吸纳工会干部和社会力量担任兼职仲裁员,方便职工就近就地维权。联合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市总工会调解室,推动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协调联动,合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调解阵地。截止目前,利用河南职工网法律咨询平台、豫工惠手机APP法律咨询及12351职工维权热线,共解答线上线下法律咨询845人次,调解案件13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件,涉诉金额259.8万元。

2025年6月18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2839139                  

联系人:张一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