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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加分资格审核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5 18:39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加分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1日8:00至23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加分提供材料

(一)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

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生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禁止故意扰乱审核现场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严禁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如有以上扰乱招聘工作秩序行为的,终止其继续参加审核,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记入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98-2976823

 

附件:加分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pdf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