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会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充分发挥仲裁委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12月3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会召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关于调解仲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发挥多元机制作用、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对被人社部等四部门评为全国首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卢氏县综治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分中心的做法进行推广,牢固树立“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处在初始阶段。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推进预防调解机制建设,不断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认真落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印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分行业、分部门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不断夯实基层调解基础。要通过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会商、召开裁审衔接会等方式,形成工作联动、问题联解、责任联督、稳定联护的工作格局,实现共治共享的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的精神,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助力社会稳定的方面,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仲裁数字智能、高效便民服务,通过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的调处能力,全力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