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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保就业 多措防返贫 我市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

发布日期:2024-01-04 15:37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力稳定我市11万人以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规模,增加务工收入,1月3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发出通知,即日起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强化就业情况监测调度。做好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和务工收入动态监测,对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出现下降的,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完善劳务协作机制。深化“1+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建立健全省内市际、县际劳务协作机制,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提供支持,根据需要组织“点对点”劳务输出。

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将脱贫人口纳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重点人群,落实脱贫人口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生活费补贴、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政策。

创建全省就业帮扶示范点。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为重点,开展就业帮扶示范点创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用人单位,以及组织帮助脱贫人口就业的搬迁安置区(社区)、行政村(不含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优先推荐申报河南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点,根据其帮扶成效按照15万元、10万元两个档次给予奖补。

提高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围绕实施以工代赈政策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聚焦搬迁安置点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后续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方式,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支持各县(市、区)优化调整一批帮扶车间并实施动态管理,鼓励梯次设定就业帮扶车间奖补标准,差异化落实奖补政策,分类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因地制宜探索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联合体+就业帮扶车间”等模式。

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招用程序,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支出使用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及时纠正查处优亲厚友、轮流坐庄、漠视群众实际需求、挤占挪用资金、拖欠工资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建立新成长劳动力“三项清单”,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教育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通过毕业生获取双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顶岗实习等方式,向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加强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将其作为“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重点对象,优先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扶小援微助企纾困稳岗。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符合条件的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加大对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力度,规范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人员就业认定证明。

落实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进一步优化补助方式,简化申请、审核、发放流程,最大限度压缩证明材料、减轻负担,确保“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