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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01-02 14:29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956号

联系电话:0398-2821012

传真电话:0398-2976005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吕良涛

驻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王石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建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  威

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晓飞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县处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关于医疗保障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直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1012

(二)法规调研科。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216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0912

(四)就业促进办公室。拟订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峡工作管理等政策,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三门峡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0911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和省驻峡单位人员调配、聘用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联系电话:0398-2976816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承担三门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50339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组织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有关政策,负责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

联系电话:0398-2976826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联系电话:0398-2976823

(九)农民工工作科。负责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市际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三门峡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三门峡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897

(十)劳动关系科。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推动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

联系电话:0398-2833720

(十一)工资福利科。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岗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806

(十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市级统筹;贯彻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对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0398-2830909

(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联系电话:0398-2976893

(十四)失业保险科。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市直统筹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失业保险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建立和落实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联系电话:0398-2823109

(十五)工伤保险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和省指定省统筹行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三门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3027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负责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承担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3725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三门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9139

(十八)劳动保障监察科。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三门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0910

(十九)任免奖励科。负责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参与拟订全市有关表彰奖励政策;组织实施有关行业和系统的地厅级及一下表彰奖励活动,根据授权及时表彰和宣传地厅级及以下先进典型;承担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相关政策制定和管理服务工作;对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开展帮扶。

联系电话:0398-2976236

(二十)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98-8523869

(二十一)政务服务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0398-2775363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33510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185 

下属机构:

(一)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就业训练、转岗训练的教学与实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制定就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根据省、市就业工作的部署,组织各类群体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工作;根据全市事业人员情况,组织开展失业群体再就业培训;组织对市区求职人员进行基本素质、职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开展联合办学,负责企业工人就业前培训和技术工种的岗位资格培训;针对不同时期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研发新的培训专业(工种),开设不同的培训课程,满足岗位需求、提升专项能力,全面提升人才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技能人才评价基础工作;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与技术支持,开展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院校教学研究与服务;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等级考核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相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用人单位及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服务、招聘服务、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人才素质测评等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承担跨区域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事务性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完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98-2863338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中段956号

(二)市社会保险中心。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承担市、县两级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和市本级社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征集计划、转移接续、扩面稽核、风险防控、反欺诈等业务经办工作;承担落实市、县两级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市本级工伤保险待遇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支付、人员培训、统计等工作;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归集上解工作;承担市、县两级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县两级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立、运行和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县两级参保失业人员登记、调查、统计和再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参保失业人员稳岗位提技能促就业政策落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各项补贴费用核定发放和相关社会保险待遇衔接工作;承担市本级与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事务性工作;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参与做好劳动关系等领域矛盾化解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98-2911675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东路1594号

(三)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人事考试考风考纪、人事考试题库建设;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省人事考试中心下派的社会人员资格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考务组织工作,办理、发放有关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0398-2976882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中段956号

(四)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创业担保贷款事务性工作,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担保基金管理、贴息项目认定、贴息资金审核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到期贷款的回收和清欠、逾期贷款追缴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398-2606323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中段956号

(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承担市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及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者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98-2833722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中段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