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河南省鸿岩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7217764XD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人社监罚字[2024]第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5月20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1万元 |
处罚事由 | 该单位于2021年3月至11月实施了未按规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经责令整改,仍未进行整改 |
处罚依据 |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