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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7 11:01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河南予汇清科技有限公司第二餐饮分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2MA9KH7900B
处罚决定书文号三人社监罚字〔2025〕第6号
处罚决定时间2025年8月7日
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捌仟元罚款
处罚事由该单位于2024年8月至9月实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拖欠1名劳动者工资8000元。经责令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
处罚依据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