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非联网)
一、受理条件
(一)因紧急救治在非联网结算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装配的;
(二)异地居住装配辅助器具的。
二、受理渠道
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一)《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结算表》;
(二)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票据;
(三)统筹地区外配置的提供交通食宿票据。
四、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通过线上申报的,申请人须在受理通过后5日内将有关纸质材料送参保地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审核部门;通过大厅申报的,受理岗应在受理通过后5日内将有关纸质材料送参保地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审核部门。经办岗认为需要补正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
依次按受理、经办、复核、审核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