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一、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书,并进行工伤登记后,工伤职工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因存在肢体、器官功能障碍或缺陷,可以通过医疗技术、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护理与职业训练等综合手段,使其达到功能部分恢复或完全恢复并获得就业能力,经办机构应鼓励其进行康复治疗,使其可以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二、受理渠道
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一)《河南省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
(二)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方案;
(三)医疗机构相关诊查材料。
四、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工伤人员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报经办机构批准。
依次按受理、经办、复核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