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中心>文章详情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发布日期:2022-07-29 16:12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受理条件

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但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项目为名称办理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

、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一)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转包、分包或劳务合同)

(二)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民办非企业证书;属于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三)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

(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职工动态实名花名册电子版;

(六)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采取经办一级办理。

 


上一篇: 变更工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