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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布日期:2022-07-29 10:27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存在半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整月费用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政策依据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1〕41号)

三、受理渠道

内部事项

四、所需材料

不需要

五、办理地址

三门峡崤山中路21号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