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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一次性趸缴

发布日期:2022-07-28 17:15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受理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件》(国务院令第25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6〕7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一次性趸交申请;

(二)按现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退休的文件;

(三)人事档案中第九类材料(工资、任免等)。

五、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依次按受理、经办的程序办理,系统核算需补缴的费用,生成《河南省社会保险费一次性趸缴通知单》。

六、办理要点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由单位和和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