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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差额补退

发布日期:2022-07-28 15:59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受理条件

已参保缴费人员因单位未如实申报或其他原因造成多缴或少缴申请差额补退的。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件》(国务院令第2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线下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其他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文书;

(二)缴费单位出具的工资凭证。

五、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依次按受理、经办、复审的程序办理,核算应补收或退收的差额,经办结束后生成《社会保险个人差额补退通知单》。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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