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征集计划核定
一、办理条件
办理参保登记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底由经办岗为其生成征缴计划,并上传至税务部门。该业务为内部事项。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8号)《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国务院375号令)
三、办理流程及层级
单位征缴计划生成依次按经办、复核、审核办理,生成征缴计划,经办岗完成过月经办后,征缴计划上传到税务部门。灵活就业人员在经办岗生成征缴计划,过月后征缴计划上传到税务部门。
四、办理时间:每月月底前办结。